清代桐城大儒方東樹(1772-1851),極為稱許清初兩名儒者——陸隴其(1630-1693)、張履祥(1611-1674)。方氏認為近代僅此二人,堪為真儒,說他們得洛、閩之正傳。但陸、張身後,聲名和待遇卻南轅北轍。陸氏身後不到半世紀,在雍正二年(1724)即成為當朝首位獲得從祀孔廟的儒者最高榮譽;反觀張氏,遲至同治十年(1872)方獲從祀,距離張氏身後已過兩個世紀。誠如方東樹所說,陸隴其「宦成而功顯,名德加於海內」,張履祥則反之,「以其跡既隱,而其書又不克盛行於世,學者罕見」。是故倆人身後之命運走向不同。
張履祥,字考夫,號念芝,浙江嘉興府桐鄉縣人,世稱楊園先生。觀其一生,真可謂命途多舛,幾乎都在悲苦中度過。然而,其雖生存在「人不堪其憂」的境地,卻能在逆境中「無終食之間違仁」,這種非一般的道德精神足為後世楷模。以下稍述其生平梗概,以見張氏一生之不平凡。
萬曆三十九年(1611)的十月初一,彼時已入冬,張履祥出生在清風鄉鑪鎮的楊園村。換算成西曆的話,當天是一六一一年十一月五日,張氏原來是一個天蝎座寶寶呢。張氏在家中排行老二,上面還有一個哥哥和妹妹。張氏的父親張明俊,給他命名「履祥」。父親的初衷,是期盼這孩子「異日學金仁山先生」。金仁山(1232-1303),也就是金履祥。張明俊萬沒想到,給自己孩子所起的這個名字,不巧也使張履祥遭逢到與金履祥相同的命運。
金履祥在四十歲那年,經歷了宋元鼎革的國家劇變;而張履祥,則在三十四歲那年,見證了明朝滅亡的天崩地裂景象。金和張,除了在學術上都同屬於朱學的篤信者外,在出處和身分認同上,倆人都擁有著遺民的身分。可以說,張氏的確沒有辜負父親對自己的期待。
但小時候的張履祥,其實和一般的孩童無異,頑皮且愛嬉戲。尤為過分的是,這「小金履祥」小時竟然還曾因醉酒鬧事。履祥的三叔祖,大概是個老頑童,在履祥還在襁褓中時,就嘗試餵以酒,以此為樂。童年的履祥似乎已被養成飲酒的習慣。七歲那年,適逢他的四叔年屆弱冠,舉行冠禮,宴請客人,履祥亦前往參加。當晚,履祥和大人們一樣飲酒同歡,還飲至酩酊大醉。年紀輕輕的履祥,看起來酒品不佳,喝醉後,不僅鞭撻婢女,之後還穿屐獨行南田。當時天黑,還下著雨,履祥似乎已醉得不省人事,無法回家。幸好有鄰居經過,把這醉孩背負回履祥家裡。到家後,張明俊看到眼前喝得爛醉的孩子,頓時氣得說不出話來,只是大力杖撻。被打的履祥此刻是清醒了,而父親卻已打得傷心地掉下男兒淚。母親見狀,按捺不住也上前繼續鞭打這不聽話的孩子,並痛心說道:「已就先生讀書矣,尚容爾如此縱恣乎?」自此不許張履祥再參加應酬宴會。
張履祥人生其中一個轉折點,是在九歲那年,這也是他所經歷的第一場大變。那是一個春天,元宵剛過,原以為一切春意盎然,卻不曾想,就在正月十九這天,張明俊在毫無征兆的情況下,因痰厥而撒手歸天,享年三十七歲。當天,尚不知情的履祥如常在外與朋友們嬉戲,後來,聽見父親回家了,於是返回住宅,趕緊溫習課業。經過廚房,看到一婢女哭泣,履祥感到好奇,於是上前關心原因。「相公亡矣!」婢女回應道。履祥聽到後當下驚駭萬分,完全不敢相信。之後,當看到全家人群聚而號,履祥始感覺不妙,半信半疑,熱淚已在眼眶打轉。祖父看到履祥,走過來撫摸他的頭黯然說道:「天乎哀哉!如此之幼而喪父也!」話語一落,春暖頓化為肅殺之景,履祥終於肯相信此事實,內心悲痛萬分,撲地哀毀。這沉痛一擊,使履祥的心境和日後的人生產生了變化。自此,履祥在缺乏父愛的環境下成長。然而,不幸的事,才剛開始。
父親的離世,使家庭失去了支柱,當時履祥兄弟尚未成年,僅靠祖父和母親勉強維持家計,貧困度日。年少失怙, 履祥兄弟妹們與祖父和母親相依為命,而教育的擔子亦落在了祖父和母親身上,倆人對於履祥的生命都起著重要影響。祖父嘗對履祥說:「愚而不學則益其愚,智而不學則失其智,汝毋荒嬉不讀書。如吾非有所為,然一刻離書策不得。」母親也叮囑履祥:「人惟此志。孔子、孟子亦只孔、孟兩家無父之子,惟有志向上,便做到大聖大賢。汝若不能讀書繼志,而父九原安得瞑目?」這些道理,履祥始終銘記在心。二十歲以前,履祥可謂做到菽水承歡,對祖父和母親恪盡孝道。然而,在二十和二十一歲這兩年間,履祥再次遭逢兩巨變,上蒼無情地又奪走了生命中最重要的倆人的生命,僅餘的祖孫和母子之天倫樂,在履祥二十一歲這年成為絕響。
至親接二連三地離開,對張履祥的心理而言是一大沉痛和缺憾,每每不能自已。他在〈夢說〉中,嘗深刻道出自己對雙親的思念之情,以至於每期冀於夢中可以再見到他們,他說:「予早失怙恃,不得事親,每遇先人入夢,深為幸事。為念平日入室弗見,上堂又弗見,祭祀之時,洋洋如在,亦依稀想像而已,非實接之也。色笑言動不異生時,則唯夢中。自痛此生不復可得,覺而為恨不已,方冀次夕復夢,雖使果有疾病憂患相踵而至,猶願不以此易也。」肺腑之言,讀之令人感傷。
但對履祥而言,在眾多不幸中,最令他抱憾終生的,莫過於祖父棺木被盜賊焚燒這件事。話說履祥祖父逝世後,履祥曾卜兆選定好日子準備下葬。然而此事卻被村民阻止。據說當時南方有種風氣:「有停親之棺,積年歲而不葬者,甚有積數世,至於朽敗而不葬者」;之所以不葬,乃因許多家族子孫,非常重視風水之說,以為這關係到後人子孫的禍福,於是在擇地和擇日的問題上,每每猶豫不決。長久以來之風俗積習,根深蒂固於人心,當時履祥才二十出頭,人微言輕,也不能說什麼,因此只能讓祖父的靈柩暫時安放在義莊,擇日下葬。這一放十二年過去,履祥已三十二歲,突然接到噩耗,說有盜賊放火焚燒義莊,大火波及安放祖父靈柩的欑室。履祥得知消息後立刻前往查看,看到被燒毀的棺木,頓時痛不欲生。履祥為祖父棺木附上一槨,七天七夜陪在左右,號泣不食。經過朋友好不容易的生死相勸後,履祥才勉強進食,留著力氣向官府追討肇事者。自此之後,履祥冬臥草苫,夏睡竹廩,疏食飲水,不進酒肉。後來官府捉到了放火的盜賊,定其死罪。總算雨過天晴,於是朋友們勸請履祥恢復正常生活,進食些酒肉,然履祥不聽,依舊四時衣用粗麻,不改之前的清苦生活。這種生活,一直持續到履祥離開人間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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