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是善或惡?這是千古難題,也是傳統中國知識分子最關注的命題,兩千多年來,不斷有人對此問題進行過深刻探討。孟子主張「性善」,荀子則主「性惡」,前者影響後世最深。除了孟荀外,還有所謂「人之性也善惡混」的觀點,揚雄主之。
大多數人都相信人性本善,但現實經驗卻往往會使這種「信念」面對到諸多挑戰,質疑的聲浪也不停出現,「性惡」的觀念不僅未嘗在歷史中消失,且有增長的趨勢。人性是善或惡的問題,無論處於任何時空,都是一直被人「熱心」關切著,亦是不停在接受社會的「檢驗」。即便中國人在十九世紀移身南洋,在離鄉背井找尋生存的意義之際,這問題也如影隨形,時刻受到關注。
1895年12月3日,《檳城新報》刊載了一篇社論,題曰〈答客問性善說〉。這篇文章的緣起,看來是源於五天前該報所報導的一則「小孩為盜」新聞。在檳城畓田仔街(Carnarvon Street),一名姓林的十歲小孩,在與其鄰家朋友遊玩時,因看到對方身上佩戴金器,於是心起歹念,將金器搶奪過去。林最終移交法辦,結果是「以該小孩尚未及丁年,未便重究,命責十藤條以警之。」這則新聞看來曾引起當地人的詫異,甚至有人因而與《檳城新報》執筆者討論起「人性」的沉重問題,〈答客問性善說〉,就是這場討論的記錄和結果。全文如下:
客有問於執筆人曰:「性善?」予曰:「善。」「然則荀揚之說非歟?」
曰:荀子之言性惡也,因其習染而言,情也,非性也。揚子之言善惡混也,分清濁高下而言,質也,非性也。所謂性者,稟於有生之初,即天所以命人之理,故曰「天命之謂性」。在天者謂之命,在人者謂之性,其實性即命也,命即性也。獨(是?)性之理至徼,與情與質之分間不容髮,非真有所見而明者,雖告之而亦不喻。故子貢曰「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聖人以道垂教天下後世,非不欲天下後世之人盡知而明其性命之理,而乃秘不令聞者,非因性道之故可以意悟,不可以言傳,深者見深,淺者見淺,隨其識之所至,而主見各殊,非若事物之顯然者得以取譬。而明乎是,故以荀揚之才,尚不能深究底蘊,況其下焉者也?設聖人就其淺者言之,不足以盡性之理,就其深者言之,徒足以亂天下之人心。故孔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非聖人知而不言,恐眾人言仍不知也。然《論語》記夫子之言「性相近也,習相遠也」,又曰「唯上智與下愚不移」,言性之理已盡於是,且即荀揚「性惡」及「善惡混」之旨,亦括其中。「習相遠」者,即「性惡」之說也;「上智與下愚不移」者,即「善惡混」之說也。蓋性本至善,純乎天理,感物而動,則謂之情,喜怒哀樂皆情也,性則渾然粹然而已。許慎作《說文》,以陽氣釋性,又申其義曰善者也,以陰氣釋情,又申其義曰有欲者。語括義明,真性、情二字之確疏。大抵受諸天則為性,交於物則為情。忠義廉節本於性而行之也情,喜怒哀樂發於情而中之也性。荀子「性惡」之說,蓋誤以情為性也。性空無物,不可指名,苟有實著便是質矣。譬如天地之氣,本能生長萬物,必即萬物以為天地之氣,則又不然。性亦猶是,在天為一本,分於人為萬殊,至於上智下愚,則所受於天之質各有不齊,猶天地之氣足以生長萬物而不能使鳥獸一其形,花卉同其色。然鳥獸雖不一形,花卉雖不同色,其得天地之氣以生以長,則又未嘗或殊。宋儒以水喻性,以貯水之物喻質,其辨性、質最為的當。揚子「善惡混」之說,蓋誤以質為性也,審知情與質二者之分,則性善之旨自無不明矣。
客曰:「子之論性,固誠親切有味,雖然,予猶有疑者,則貴報昨日所記『小孩為盜』一事也。夫以十歲之童子,天真未漓,世故未深,宜其心渾然無欲也。乃見利而動,頓生攘奪之謀,若是非性惡歟?」
曰:小孩之所為,觸於目而動於心,當其一念之萌,已入物欲之界,安得謂之性哉?凡人之心,但使稍觸於物,不必論其事之善惡,皆謂之情。非謂溺於嗜慾而後本性始濁也。
客曰:「然則天下無所謂性矣。天生人即有耳目,有耳目即有見聞,見聞皆物也。若謂有觸於物便謂之情,則是自呱呱以後,既有見聞之日,性之本體即全失矣。」
曰:性何嘗須臾失哉?不過有時而明,有時而昧耳。無時不明者,聖人之性;有時或昧者,凡人之性。聖凡得之於天者無異,其有明有昧則人事為之也。夫鏡至明之物也,光徹晶瑩,燭照萬物,設令塵以垢之,土以污之,日久月深,真面蓋失則人只見塵土之垢污,豈復知其為至明之物,及一旦洗濯磨礪,則又依然光徹晶瑩矣。性為習染所昧,何異鏡受塵土之垢污也?鏡受塵土之垢污,不得謂之非鏡,性為習染所昧,豈獨可謂之非性耶?況既經克復以後,未必不得底於聖賢之途,若有時而天則是性乃吾人心外之物,尚得謂其命諸天耶?
客曰:「若小孩者,得勿所謂下愚不移之類乎?」
曰:小孩不過一念之動而成非心,未必遂為下愚,特恐過此以往不復加以修省,,則習染愈甚而性愈難復明耳。總之,性乃先天之物,荀揚二說皆以後天為言,夫以後天為言,宜乎其不知性也。
客既退。為記問答之詞如此。
顯然,作者是「性善說」的鐵粉,基本上也是在延續和發揮宋明理學家的論調。前面申論的一大段,旨在批評荀、揚之非,荀子是以「情」為性,揚雄則以「質」為性,兩者都從「後天」的經驗層面來理解「性」,故有「性惡」或「善惡混」之論,俱不得「性」之真諦。作者所認識的「性」,「乃先天之物」,是《中庸》「天命之謂性」的「性」。此「性」為天地之本體,萬物因其所以生。「性」賦予人則為人性。
在作者的理解:「性本至善,純乎天理,感物而動,則謂之情,喜怒哀樂皆情也,性則渾然粹然而已。」性為「至善」,是因其完全「純乎天理」,「渾然粹然」,不含一絲雜質;也因其「純乎天理」,故說它是「至善」的。至於情,如文中所謂喜怒哀樂、忠義廉節,都是「感物而動」的結果,均是情而非性。此點確立,則知性、情的內容和角色各異。總之,作者所欲表達的觀念,是「性」為至善無惡,「情」與「質」則有善惡之分。
作者性善之說,誠未能完全說服問事者,故緊接又有「小孩為盜」的追問。在問事者看來,一名僅十歲的孩童,天真無邪,涉世未深,心智理應「渾然無欲」,何以「見利而動」作出搶奪他人金器之舉?這豈不驗證了人性為惡?
作者的回答,還是本於性情二分的觀念。「性本至善,純乎天理」,這是「性」的本然特質,與「感物而動」的「情」有別。無論大人或孩童,其任何善惡之舉,都因其感於物而動,故皆是「情」的表現,這些表現絕無損於「性」的本然原貌。小孩為盜,見利而動,是「觸於目而動於心」的結果,此一起心動念,即「已入物欲之界」,也就是「情」之界,與「性」無尤,故作者有「安得謂之性哉」的反問,又說「凡人之心,但使稍觸於物,不必論其事之善惡,皆謂之情。非謂溺於嗜慾而後本性始濁也」。不論嗜欲與否,「性」始終至善至清,絕不因內在或外在之動靜清濁而有所影響。鏡的比喻,原則上還是這點的延伸。故小孩為盜,於作者而言是「情」而非「性」所使然。小孩為盜是事實,但其始終無損於「性本至善」的道理。
〈答客問性善說〉其實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新意,其性善說基本上還是不出宋明理學的範圍。我們甚至還可以清代學者的觀點來反駁作者性善的觀點。但我想這篇文章還是有它的意義在。意義在於,作者在抒發和傳達一種「理想」。這理想是,即便現實有諸多不如意之事,世風愈下,人心不古,然人性本善乃千古不易之真理。
中國老百姓嘗盡苦楚,尤其遠赴南洋的先輩們,若不是到了絕境,想必不會甘心踏上離鄉背井之途,到未知暨陌生的土地求生存。貪婪和腐敗的貴族階層,剝削了他們生存的權利,「性惡」促使他們無家可歸,以致被當作「豬仔」流亡海外。可以說,這些先輩們是在苦無希望的黑暗環境下,最終選擇到新的地方尋找生機。十九世紀末的檳城,仰賴前人種樹,經濟環境雖說逐漸改善,但樹畢竟未大到足以遮陰,華僑普遍的生活水準還是十分低落。而因人民文化水平不高,教育並不普及,故社會風氣之偶有頹靡亦在情理之中。十九世紀末的中國是內憂外患特別明顯的時代,南洋的華僑對這些現象都是深切關注的。在種種空氣不佳的時代環境,有人依然堅持「性善」之說,並以此鼓勵人們,誠屬難能可貴。它讓生存在異地,心理世界頗為黯淡的華人們,對人性依然保持一點希望,在這充斥著「性惡」的環境之下,使人加強和相信人性可以為善的信念和可能。因此〈答客問性善說〉雖說是宋明理學的陳腔濫調,但我認為它還是有其象徵的價值。倘若沒有這類文章的揭示,則作者所謂「過此以往不復加以修省,則習染愈甚而性愈難復明耳」,或許會愈加嚴重,最終人以為常,輕視道德的問題。
另外值得思考的問題是,這種關乎世道人心的文章,其實也反映出其知識和思想水平並不亞於中國的思想文化界。我們普遍的印象是早期檳城此地的人民文化水平不高,但透過此篇,以及《檳城新報》刊載的其他文章,我們可以發現其中也不乏充滿知性和理性的文字。這些思想來源為何?對社會人心所起到的成效如何?尚待探究。
2019年8月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