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說起孔聖廟中華學校,自然會聯想到坐落於日落洞青草巷的中學,以及亞依淡的A、B兩間小學。但其實,中學和小學的舊址,原來同是在港仔墘(Jalan Dr.Lim Chwee Leong),即光大廣場附近那地方。後來到了70年代,正是因為政府要發展和建立光大廣場,中華中學和小學只能被迫分開遷移到現今我們所看到的新址。
如今我們這代人,大概對中華學校沒太大的感受,一般就視其為普通學校而已。但熟悉該校歷史的人都知道,它曾是時代的標誌,擁有馬來亞暨東南亞首間新式學校的頭銜,也是首間使用官音(相當於今日的普通話)教學的學校,在馬來西亞華人社會以及教育史上有其重要的象徵和典範意義。最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從決定開辦、籌備到正式開學,中間僅花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雖然倉促成校,卻能矗立於檳城此地超過百年,至今依然繼續作育英才,發光發熱,為檳城當地不可或缺的重要學府。
究竟中華學校如何在二十天就創辦起來?這要回到晚清時期的歷史脈絡來看。
有句口號:「再窮也不能窮教育」,教育一環從來都是華人特別重視的傳統價值觀。這個價值觀隨著祖輩和先賢從中國移居南洋,也一併被帶過來,在本土繼續生根發芽,開枝散葉。馬來亞華人社會從十九世紀到二十世紀初的教育模式,基本上是傳統中國的私塾教育,形式上可以分為三種:一、教館或坐館,即類似今日家教的概念,從外面延請教師到家中教育子弟;二、家塾或私塾,即老師在自己的家裡開館授課;三、義學或義塾,這是早期最流行的形式,即延請教師到公眾場所(如到會館或姓氏公司之類)給子弟免費授課。而所傳授的課程,一般都是與儒家經典相關,如四書五經,抑或《三字經》、《千字文》等之類。這種「舊」的教育模式一直持續至二十世紀初方出現轉變。
一九〇四年——中華學校的創辦,象徵新時代的降臨,而這與晚清政府積極鼓吹創立新式學堂的背景息息相關。二十世紀初,中國在經歷過義和團、八國聯軍等挫敗後,意識到政治改革和人才培養的迫切性,遂開始推行新政,教育亦為改革的重點項目。從一九〇一年開始,政府積極推動各地興學,書院改制學堂的呼聲四起。一九〇三年,張百熙參照日本學制訂定《奏定學堂章程》,此章程成為清末教育改革的圭臬。此時期的知識分子,都無不將培養人才以及開民智以救國視為首要任務,大家都提倡設立學堂及傳播知識來提升人民素質,增進人民對西學的認識。在救國圖存的意識下,興學以開民智成為了朝野共識。遠在南洋的檳城,亦強烈感受到這種興學救國的號召。
當時,時任檳城副領事的梁璧如,此前已接到出使英國大臣的信函,「遵旨飭令籌辦學堂,作育出洋華商子弟」,並挑選當地優異人才送回中國考試,聽候錄用。然而,由於當地「民智未開,大率不知國與家相關之理」;再者,雖然不乏具備商業、法律、醫學等人才,但由於這些人從小接受英文教育,僅能口操英語和籍貫方言,「未通華文正音之故,不願歸國」。種種限制,以致雖有辦學和為祖國儲備人才之心,始終一籌莫展。
一九〇四年四月,適逢前任駐檳領事暨紅頂商人張弼士和謝榮光先後來到檳城,梁璧如趕緊趁此機會與他們商議。張弼士向來極為關心中國時勢,加上身兼商務大臣職,早已有感「國勢強弱,係乎人才,人才之盛衰,由於學校」,嘗指出「非學校不足以轉移人心,變化氣質,而轉移變化之機,尤當以外洋華商為關鍵」。在他擔任檳城領事期間,其也觀察到檳城不乏專業人才,卻於「中國語言文字不能洞徹」。張、梁等人都認為「中國時局如此阽危,需材如斯孔急,若不速圖,恐有迫不及待之勢」。為響應祖國的興學號召,於是決定在檳城此地開辦一間以官音教學的新式學校。
這場興學之路由張弼士領頭,他在四月二十一日首次集合了檳城當地重要的幾個紳商如胡子春、林花鐕、林克全等人到平章會館(檳州華人大會堂)開會商討。張氏在會議上即席演說,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他說:「眼見他西國之人,在各埠設立西文學堂甚多,反能教我華商之子弟;而我華商各有身家,各有子弟,豈可不設一中文學校,以自教其子弟乎?伏思我等華商,凡遇天下有事,籌款設賑,莫不慨然解囊相助。各地有事,尚且不分畛域,何況事出本嶼學校之事,更非捐助各地賑款可比。今與同志諸君會議,務祈慷慨樂輸,集腋成裘,共成善舉,並將公舉監督、總理、協理,及建校一切事宜,各抒所見,和衷商榷,速為訂議,不勝翹盼之至。」在張弼士的登高疾呼之下,與會紳商無不受到鼓舞,紛紛響應,最終決議開設並定名為中華官音學校。
兩天後又召開第二次會議,決議八十位總理人(建校委員),當時在場人士都推舉張弼士為大總理。四月二十七日,張弼士與紳商們又召開第三次會議。此次會議,決定張弼士、林克全為管銀錢總理;梁璧如、林花鐕、胡子春、謝德順為學堂幹事總理;其餘則為籌辦經費總理。除此以外,這次的會議也確定了每位富商的認捐金額:購置書籍器具共捐兩萬七千元,長捐共計一萬兩千六百二十元。其中,張弼士、張耀軒、梁璧如、胡子春、謝榮光等各捐五千元在購置書籍器具方面,並在長捐經費方面各再捐五百元。這在當時是相當龐大的數目,於此我們可看到當時這些人的辦學決心和慷慨豪舉。中國當時開辦學堂,籌措經費往往是眾地方所面臨的首要和嚴重難題。檳城紳商為了辦學紛紛主動投入大量資金,比起中國地方的辦學情況來說,可謂順遂許多,但畢竟還是首次辦理新式學堂,且遠離清廷的管轄範圍,沒有可直接咨詢或參照的對象,故在章程的擬定上十分頭疼。加上檳城與中國各地的風俗民情不同,需求也迥異,因此不得不因地制宜,變通辦學模式。
五月九日,《檳城新報》登載了〈檳城中華學校開辦速成章程公啟〉,其重點摘要有如下幾點:
一、先借平章會館開辦。四月初一日開學。(一九〇四年五月十五日)
二、夜課三個月,來學者不收束脩,教習者不受薪水。三閱月後,購圖置籍,築校延師,無美不備。然後鴻圖大啟,遵照大學堂《欽定章程》,無分日夜,因勢利導。
三、入學之學生不拘籍貫、年歲,但能謹守課程,遵各教習所擬教法即為合格。
四、每夜限定六點半到堂,七點上學,九點放學。
五、學生擬分三級,以全未發蒙者為首級;業經發蒙,未通文義者為次級;能作淺說者為三級。
六、每夜約課字十個。學寫字者,未能脫手自寫,擬由教習寫好以為影本,每字間格令學生照樣演習,以期能讀,無不能寫之字。
七、每夜所課之字,先認目所習見,耳所習聞,而又切實可以指點者,逐日以虛字貫串成句,以期由淺入深。其已能為淺說者,則設為問答以見其真能領悟與否。
八、教習暫不定人數,但以能正音課蒙學,有教育精神,無頑固習氣,而且不以勞利紛心,並能坦白為懷者,皆可來堂互相討論,以廣學界,以開風氣。
這份章程,乃由何惠荃、謝兆珊、羅頤庵、韋敬齋、張星伯、梅雲衢、廖紫萱、黎子龢、林笠樵、謝琢齋、朱黻卿、賴慕彭等所擬。這十二位是當時中華學校的試辦教習。若從章程的師資要求來看,這些都是當時通曉官音的教師。章程明顯沒有完全遵照清廷的《奏定學堂章程》,中華學校剛開始是以夜學模式開辦,許多細節都做了變通以符合檳城當地的實際情況。
章程的題名指明「開辦速成」。從四月張弼士、梁璧如等人開始商議決定開辦新式學校,四月二十一日首次集合紳商決議定名為中華官音學堂,僅經過數次的會議,五月十五日即正式開課,籌備時間僅花二十五天,速度和效率可謂相當之快。事實上,當時許多事情都尚未準備妥當,包括圖書器具的添置,校舍建築地點,乃至課程擬定和具備專門知識的教師問題等等。萬事未備,而開辦得如此倉促,該篇章程也提到原因:「必待諸事具備然後開校,誠恐一鼓作氣至再至三則不免衰竭之慮。際此興學儲材迫不及待之日,有父兄師長之責者,何可聽其遊移觀望而不亟為子弟寸陰是惜也哉!」換言之,其實是擔憂辦學熱忱減退,最後不了了之,遂才打鐵趁熱,逕以破釜沉舟之決心來開辦速成,為祖國培養人才,當時承辦人的良苦用心可見一斑。
中華官音學校的開辦,在當時至少有幾層突破意義,首先它不僅跳脫出傳統私塾教育的舊模式,採取現代化的新式教育路線,還打破以往以不同籍貫方言各自為學的局限,統一以官音教學,破除語言疆界。這在當時的馬來亞,乃至放置到中國教育史的脈絡,都是相當進步的思維和表現。所幸,二十五天的興學之路,造就了檳城莘莘學子,引領了南洋興學風潮,「欲速則不達」沒有應驗在學校身上,反而蒸蒸日上,這一切都有賴於當時的建校委員以及教員們的努力,當然,還有檳城當地人的積極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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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於孔聖廟中華中學圖書館的《檳城孔聖廟中華學校徵信錄》,記錄了從1904年創校至1915年的捐款芳名,收支開銷等,誠為珍貴史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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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04年至1911年的捐款記錄 |
參考資料:
1. 《檳城新報》:〈會議興學〉,1904/4/22;〈集議興學〉、〈學堂捐款芳名初誌〉,1904/4/28;〈檳城中華學校開辦速成章程公啟〉,1904/5/9;〈商部代奏侍郎銜考察外埠商務大臣太僕寺卿張振勳請賞檳榔嶼學堂匾額並懇頒發《圖書集成》摺〉,1904/12/20
2. 《叻報》:〈錄兩廣學務處照會本嶼領事官函〉,1904/12/30
3. 鄭良樹:《馬來西亞華文教育發展史》(吉隆坡:馬來西亞華校教師會總會,1998)
4. 邱秀香:《清末新式教育的理想與現實——以新式小學堂興辦為中心的探討》(台北:政大歷史系,2000)
5. 葉俊傑主編:《檳城孔聖廟中華國民型華文中小學創校111週年校慶特刊》(雪蘭莪:新紀元學院教育系,2015)



